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我大概就是这样一个人,在30岁时才看懂这句话,也不算太晚。
17年的夏天特别的热,闰六月。我喜欢的那个人叫林闰平,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34岁了,而我和他差了一个十年。因为,这个十年我们没能在一起,我知道这是一个借口,爱里会因时光老去,却不会因为时光退缩。
26岁的我依然会站在马路牙子上东张西望,依然会在运动完之后喝冰镇的矿泉水,依然会在吃火锅的时候要上两份脑花,这些都是现在的我,难以改变的我。
从什么时候起,我变成了他,从什么时候起,他喜欢的我的喜欢,从什么时候起,我想不起来以前的我了。
这些问题我都无法回答自己。他们说,那是你爱上他的时候,可我想了想,好像没有个准确的时间,大概是我见过他后的五六七八面吧,实在算不上一见钟情。
他,没有酒窝,我不喜欢;他,少年白发还有点黑,我不喜欢;他,总是忙着忙着忘记刮胡子,我不喜欢。可是,我还是和他牵手,陪他熬过两个春夏秋冬。不多不多,两个蹉跎岁月。
前些日子,朋友发来他的近照,他已经留起了小胡子,不算迷人,但不让人讨厌。他离开了我,我也离开了他,我们都缓过来了,他依然笑的像个小老头,我依然笑的像个……像个小仙女。这话,好久没人说了。
有些伤痛没人能帮你渡。这句话我以前就知道,但和他在一起我才切身的明白,真的没有人帮你。他们安慰你鼓励你,告诉你真相,甚至是用蛮力刺痛你,可是依然会坚定自己心中所有的相信,你坚定他是那样独一无二的对你好,坚定你是他生命中开出来的花,芬芳迷人。
我不知道渥太华的天气怎么样,我从来没有想过那里的风景,但是我想总归是和这里不一样的。他刚走的那段时间,我总是喝很多的咖啡,申请去上晚班。这样我们就拥有更多可利用的时间,我陪着他入睡,和他一起起床,我跨越了时差,这让我很痛苦。
可这点痛苦和后来他说,他不爱我了相比,是多么的云淡风轻。
那一年,我疯狂得掉头发,见我的朋友都说,你怎么面色这么憔悴,你要补一点妆,让自己看着有气色有精神。我也想过去看他,可也只是想想,我没有钱,不能请太长时间的假,不能失去手上的工作。他说不用,等我回来就好。
感情是成倍增长,也是成倍受伤和恢复。我们在一起两年,我用了四年的时间将他放下。每个来劝说我的人都重复地说一句话,他们说两年还不至于,他们说,失去了不见得是件坏事,你们不适合的,而在他们眼里最大的不合适不过是异国罢了。
后来,他和我说对不起是我的错,天时地利人和,时间不对地点不对,不是吗?那时候,我知道我失去了这场感情最重要的部分,是人和。
我以前除了怕黑、怕虫子以外,什么都不怕,现在我怕的事情多了很多。我怕有一天他和别人结婚了,告诉我或者不告诉我,我想我会难过的要死。
我怕出去吃饭,因为附近的大馆小馆我们都一家家的吃遍了,我得去远一点的地方吃饭了;我怕出去唱歌,因为那些情歌都曾经唱给他听,我怕情愫两个字把我困住,哑了我的嗓子;我怕每一天起床后想起他的脸;我怕每一天睡觉前放下手机后没有看到他说的那句晚安;我怕心里的失落冗长而没有尽头;我怕不会有更好的事情发生了。
和他在一起所有的时间,哪怕只是静静地看着他打电话、忙工作,我都觉得时光好美,足够我动情一生。可我也清楚的明白,过去了,终会过去的。
我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坚强。在我每天无时无刻不想起他的一个月后,我没有那么想他了。我开始和别人聊天,我开始让自己更加忙碌,无事可做真的会要人命。以前,他加班的时候我总缠着他,现在不知道他还加不加班,不知道他是否依然困倦。
尽管我依然想他,眼眶还会红,但我拼命的告诉自己,他现在过得很好。可是我却无法拼命的告诉自己,我也过得很好。每个月15号,我都会联系他,就像发工资一样让人开心。
在这四年里,我们每个月通一次电话,从一个多小时到现在的十几分钟,现在能够笑着和他聊天了。这条路,我走了很久,不走了,不是因为累了,而是因为找到了出路,该休息了。
每年,我生日他都会定玫瑰给我,他说,我不能情人节送你玫瑰了,可是,这是我能想到能做到给你最好的礼物。
他一直没有回国,可是过年的时候他会回来。我们会看一场电影,无论什么。我会拉着他的手,靠着他的肩膀两个小时。我们会去城南吃一顿饭,散散步,伴着月夜而归。他说,我和你一样盼望着这一天,因为你而变得很重要,可我知道,重要是有比较的,和爱一样。
你爱我,可你不够爱我。这是我们在一起真正的,唯一的原因。他说,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明白这个字的真正涵义,明白离开的好处,明白在一起的方式有很多种,而爱只是其中一种,不稳固的一种,甚至是最自私的一种。
明知故犯的爱要不得。明明知道却不躲开,多傻。明明会受伤害却不介意,也是一种勇敢吧。在我和他的爱里,释然是最好的放下,也是最好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