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孟晚舟案有大转机!美国严重误导加拿大法院,新证据将其拆穿了一文中,我们曾热切期盼加拿大法院能够引入华为和孟晚舟千辛万苦从汇丰银行取得的内部文件,进而能够在8月庭审中终结引渡程序,让孟晚舟重获自由。
然而,当地时间7月9日下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还是决定不引入从汇丰银行获取的新证据,意味着孟晚舟在8月举行的最后阶段审理中将无法使用这些新证据来证明美方提交法庭的引渡依据《起诉案件记录》存在重大遗漏并误导了法庭。
虽然前文中已经点出孟晚舟引渡案的胜负手在“法律之外的地方”,受政治因素影响很大,但真正看到这样的结果,依然无法接受。
按照引渡的双重犯罪原则,加拿大将孟晚舟引渡给美国的前提是美国拟指控的犯罪在加拿大也构成犯罪。美国指控华为和孟晚舟的核心问题是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与伊朗贸易。
美国从年开始制裁伊朗,远远超过了联合国制裁伊朗的六次决议的时间和事项范围,也因此加拿大国内法年已经废除对伊朗的制裁,华为和孟晚舟与伊朗贸易并不违反国际法和加拿大法律。
于是美国另辟蹊径,指控孟晚舟“欺诈”汇丰银行,没有准确披露隐瞒华为与香港星通科技之间的关系,而香港星通科技违背美国对伊朗的制裁,向伊朗销售了含有美国技术和零部件的产品,因此孟晚舟涉嫌“欺诈”银行罪。由于“欺诈”银行在加拿大法律上亦可成立刑事罪名,加拿大高等法院此前也已经做了“欺诈”银行可以成立为控罪的结论,因此现阶段的焦点问题就是孟晚舟是否“欺诈”了汇丰银行。
年2月25日,华为在中国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汇丰银行公开与孟晚舟引渡案相关的内部材料。4月12日,汇丰、华为及孟晚舟达成协议,法院依据协议判决孟晚舟一方可向汇丰索阅有关文件,相关文件将用于在加拿大处理美国提出的引渡聆讯申请的法庭程序中。
关于华为和孟晚舟为何在年才起诉汇丰索取证据,与中国和中国香港法律环境的变化有关。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生效,年9月和年1月《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和《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先后在中国大陆发布实施,都对汇丰形成了有效威慑。
此次孟晚舟申请引入的新证据包括汇丰银行和华为公司往来的电子邮件、内部报告、会议纪要和客户管理系统报告等。孟晚舟团队在6月29日和30日的庭审中主张这些内部文件可以证明“汇丰高管知晓华为与星通科技关系的证据”、“汇丰内部系统揭示汇丰知晓华为与星通科技和Canicula(星通科技的母公司)的关系”、“孟晚舟的PPT并未被提交到汇丰高层做决策参考的证据”,因此并非如美国《起诉案件记录》所言,只有汇丰基层员工知道华为与星通科技的关系和伊朗相关业务。
这些内部文件可能证明美方指控的“欺诈”子虚乌有,进而对决定是否终止引渡程序产生实质影响,然而加拿大法院却拒绝将这批内部文件作为新证据。副首席大法官希瑟·霍姆斯(HeatherHolmes)在庭上表示,将在10天后给出做出这一决定的书面理由。而此前,加拿大法院在6月24日已经拒绝孟晚舟的不公开汇丰这批内部文件以满足汇丰保护商业秘密诉求的请求,已经掣肘了孟晚舟团队对这批内部文件的使用,这次干脆完全拒绝。
加拿大《引渡法》与《加美引渡条约》明确规定,不支持出于政治目的的引渡,因此加拿大当局始终坚称“孟晚舟事件是一起司法案件”。但是,作为孟晚舟案引渡程序的一部分,当地时间年6月11日晚,渥太华联邦法院应孟晚舟请求,公开了一份加拿大安全情报局的文件。
该文件显示,在一份被编辑过的年12月1日的备忘录中,加拿大安全情报局称收到了美国联邦调查局的通知,要求逮捕当晚在温哥华转机的孟晚舟。备忘录中写道,“此次逮捕行动可能会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震动,”“计划的行动将在国际和双边(中加关系)层面上产生重大影响”,负责逮捕孟晚舟的加拿大警方承认“此次逮捕具有高度政治性”。
其实,不仅是这份备忘录,孟晚舟引渡案的整体过程无不透露出浓重的政治意味,早已经偏离了公正的司法轨道。